第四届新时代调解论坛暨第七届新时代“枫桥经验”论坛于2025年11月22—23日在浙江诸暨召开。湘潭大学法学学部调解研究方向的党员师生在参会期间,专程前往“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枫桥镇,开展了以“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廖永安,法学学部党委书记陈双喜,党委委员、副部长李喜莲等与党员师生一同参加了主题党日活动。

枫桥经验,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1963年,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从此,“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继承和创新“枫桥经验”,多次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

学部党员师生先后参观了枫桥经验陈列馆、枫桥交警中队、诸暨市社会治理中心、枫桥司法所等多个基层治理单位。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观摩和深入交流,党员师生们系统了解了“枫桥经验”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与时代内涵,亲身感受了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强大生命力与创新实践。

在枫桥经验陈列馆,一幅幅历史图片、一件件实物展陈、一段段详实解说,生动再现了“枫桥经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核心要义。在枫桥交警中队、诸暨市社会治理中心和枫桥司法所,师生们近距离了解到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治安管理、矛盾调解、公共服务、网格化治理等方面的具体应用与创新发展,深刻体会到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对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现实意义。

通过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师生们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锻炼和思想洗礼。大家纷纷表示,“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法学领域的教育工作者和学习者,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所蕴含的治理智慧与实践要求,自觉将其精髓融入法学教育、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之中,切实把这一宝贵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努力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贡献智慧与力量。
此次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学部党员师生的宗旨意识,展现了法学学部党委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也为深化调解专业建设、促进法学学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注入了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