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树德,男,1970年10月生,中共党员。
北京师范大学
客座研究员,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有《
行为犯研究
》、《罪状建构论》、《空白罪状——界定 追问 解读》等多部个人专著,同时,合著或参与撰写30余部,论文30余篇 。
现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1990年9月—1994年6月,
中国人民大学
国际政治系本科生学习; 1994年9月—1997年6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7年9月—2000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0年7月—2001年10月,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工作; 2001年10月—200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工作; 2001年9月—2003年6月,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博士后流动站
工作; 200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现借调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工作。 2001年12月,被
湖南大学法学院
聘为副教授; 2004年4月,被
国家重点学科
研究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聘为客座研究员。 2005年8月,被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聘为客座研究员。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
任。
现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