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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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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树德,男,1970年10月生,中共党员。 北京师范大学 客座研究员,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有《 行为犯研究 》、《罪状建构论》、《空白罪状——界定 追问 解读》等多部个人专著,同时,合著或参与撰写30余部,论文30余篇 。
现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1990年9月—1994年6月, 中国人民大学 国际政治系本科生学习; 1994年9月—1997年6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7年9月—2000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0年7月—2001年10月,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工作; 2001年10月—200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工作; 2001年9月—2003年6月,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博士后流动站 工作; 200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现借调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工作。 2001年12月,被 湖南大学法学院 聘为副教授; 2004年4月,被 国家重点学科 研究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聘为客座研究员。 2005年8月,被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聘为客座研究员。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 任。  
现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