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研究生的科研兴趣,培育一批高质量的学术论文,特别是一批高质量的硕士论文,力争在CSSCI来源期刊、省优秀硕士论文评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经院务会研究决定从2014年上学期启动院级研究生创新项目,现将2015年度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额与资助额度
1.每学年的立项数额暂定5-7项;
2.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为人民币肆仟元。立项后先行拨付2000元,验收合格后,再拨付2000元。
二、申请人的条件
1.必须是在校一年级、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
2.没有受到过纪律处分的;
3.没有主持省级、校级、院级研究生创新项目的;
三、申请时间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03提交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时间:2015年4月2号——4月30号。
四、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为1—2年,需要延期的必须报请学院同意,且延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五、评选程序
1.初评。由研究生办公室送交相关专业老师进行盲审;
2.会评。学院召开院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盲审结果决定具体的资助项目名单。如果参评人数较多的,按照30—50%的比例,向院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提交参评申请书。
3.公示。学院通过网络或显示屏对拟立项的创新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在公示期内,任何人均可向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异议。
六、管理规定
1.课题负责人应在项目获批后一个星期内,向学院提交创新项目计划书与承诺书;
2.课题负责人成功申报校级、省级创新项目的,院级项目自然取消,由候补的项目按照顺序替补;
3.学院每个学期举行两次检查汇报会,由课题负责人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对于没有进展的项目,学院可以做出撤项的决定,并追回已拨付的经费;
4.课题负责人应以创新科研项目作为硕士论文的选题;
5.指导老师为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提供信誉担保,指导老师每个年度只能推荐一项创新项目。指导老师所推荐项目没有结项的,取消推荐创新项目资格2年。
七、结题要求
课题负责人申请结题时,应向学院提交如下研究成果:(1)一篇以湘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CSSCI论文;(2)一篇较为成熟的硕士论文。
湘潭大学法学院
2015-3-28
附:关于启动法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的通知.docx
百度云盘下载链接:http://pan.baidu.com/s/1qWBNbXi 密码:dwg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