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法学学部
退学决定书送达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湘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湘大研发〔2025〕10号)第九章第三十六条第六款,王伟培同学自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之日(2026年3月7日)起,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王伟培同学作退学处理。
具体信息如下: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学生类型 |
入学时间 |
202321142488 |
王伟培 |
法律硕士 |
全日制 |
2023年 |
因多方联系都联系不上或不予回复,无法将退学决定书送达至学生本人,现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五章第五十五条规定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公告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11月19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请以上同学在收到公告后主动联系学部教务老师领取退学决定书,若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在“退学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学部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学部联系人:黄彬 联系电话:0731-58293566
联系邮箱:46675037@qq.com
联系地址: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研究生教务办
特此公告
湘潭大学法学学部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