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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教授李勇在CLSCI来源期刊《清华法学》2025年第3期发表论文

2025-05-26 07:47 

近日,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特聘教授、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在CLSCI来源期刊《清华法学》2025年第3期发表论文结构主义视角下罚金刑裁量模式的重构》。

论文指出在轻罪为主和消费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以限制和剥夺经济自由为核心的罚金刑亟待激活。 我国罚金刑裁量模式存在结构性缺陷,《刑法》总则规定的裁量基准缺乏被告人经济能力这一变量要素,导致罚金刑负担平等及刑罚个别化原则落空;分则规定的裁量规则存在结构性紊乱的问题,实践效果不佳。 罚金刑裁量模式改革应以结构主义为方法论,以并合主义刑罚论为理论基础,识别量刑的深层结构和要素,构建可数理量化的结构化量刑模式,既要确保罪责与刑罚量的实质对应(报应正义),又须确保财产剥夺的负担平等(预防效能)。 在责任刑层面,建立从不法程度到金钱量化的转换函数,使罚金数额与法益侵害成比例;在预防刑层面,引入个别化的经济状况要素,通过从经济状况到刑罚感知的映射模型,实现负担平等及刑罚个别化。 据此,应类型化构建罚金刑裁量模式,针对自然人普通犯罪引入日额金制,将刑罚强度具象化为经济自由受限的持续期间,实现与短期自由刑相当的剥夺效应;针对单位犯罪、经济犯罪设计倍比制,以不法程度为锚点,通过倍比系数调节,构建量化函数关系,进而形成日额金制加倍比制的中国式罚金裁量双轨模式。在立法上仅需小幅度修改,并辅以财产信息收集、易科公益服务等配套制度,从而实现罚金刑制度重塑,推动刑罚现代化进程。

关键词: 轻罪 结构主义 罚金 日额金制 倍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