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湘约免罚”项目团队负责人盛佳伟与项目成员郭鑫颖、刘坤、刘雅妮共赴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围绕此前向省厅提出的关于细化生态环境免罚清单适用标准的建议,与省厅执法局、法规处,以及长株潭三地一线执法人员展开深度交流。
图为学生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的建议信
会议第一阶段,团队携调研成果,提出免罚机制在基层执法中的困境与改进路径。团队负责人盛佳伟提出当前执法仍面临着适用条件较模糊和评判标准不明晰的困境,并对适用条件进行理论上的界分。团队成员刘坤表示可以使用团队设计的免罚评价机制对适用标准进行量化,并对免罚评价机制的必要性、合法性、正当性以及机制操作流程进行说明。
图为团队成员发表意见
图为免罚适用标准的理论研究概述
会议第二阶段,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以及参会三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领导就团队建议发表观点。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和执法局领导表示,依赖规范性法律文件作出的理论研究可能与实际执法存在一定的脱节,未来需要结合实际调研情况进行完善。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队长表示,评价因素需要综合考量多方影响因素,单一考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可能导致理论与实践出现重大偏差。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队长也表示,需要对评价因素多元化考量。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队长表示,可以加强评价评分逻辑性。
图为团队成员认真听取各部门领导发言
会议最后阶段,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局长对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湘约免罚”团队表示感谢,并充分肯定了团队提出的观点和建议符合生态环境执法优化的方向,期待未来能进一步研究完善。
此次会商为湘潭大学的学生们提供了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宝贵机会,也为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免罚清单、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拓宽了思路。未来,双方有望在相关领域开展更深入的合作,共同为湖南省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推动“包容审慎”执法理念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
图为本次参会人员合影